Tuesday, June 21, 2011

無題 (貳拾伍)

又來了又來了。。。

幫我like這個page。。

然後再like這個人。。。

謝謝你!

哼!

你叫我按,我偏偏不按,怎樣?來打我啦。

都說了,叁唔識柒。我為何要幫你按?

就算是很簡單的一個like,你也必須給我一個理由去like。

不是因為他是我的朋友(根本就不認識),還是怎樣,就盲目的去like。

況且我又沒聽過他唱歌,如果他唱得爛而你投的一票給他贏了,那還有什麼意思呢?

有些人就會說like一下好像會死醬什麼之類的話。

我管你,你都不能給我至少一個理由,或者說服我為什麼他值得得到我的選票。

YOU CAN'T EVEN CONVINCE ME WHY SHOULD I VOTE FOR HIM.

我要說的就是醬,不管你喜不喜歡。

p/s 那個是吉華百年校慶的節目之一 - Keat Hwa Idol



筆於世界音樂日的22:21hours.

2 comments:

  1. Like一下会死啊。

    你要我like给我钱会死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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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你管我啊。

    我不會人家叫like而like。

    如果我真的喜歡,我才會like。

    原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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