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July 20, 2011

無題 (玖拾肆)

趁著記憶猶新,我想我得盡快把我在馬六甲及福隆港的歡樂時光跟大家分享。。。

2011年7月的第十五天的凌晨三點鐘前的半小時,只睡3小時的我就得起床了。。

上Facebook看看誰還沒有睡,然後就沖涼,洗臉,刷牙,確定收拾完畢,就等我的朋友來載我。。

我們的戰車是Proton Exora,車神是名毅先生,導航員是薇瑩小姐,後面三隻就睡覺,談天,聽歌,拍照。。。哈哈!


車神先生!


導航小姐~



上面那張不懂是哪裡的休息站,我們就先吃我們的很早早餐(大約5點吃),德賢電話裡的那位是我來的 (看不到就算了):) 炒飯+荷包蛋+菊花茶= RM4.20

哦忘了!上車沒多久,Elaine(薇瑩)就拿出三個信封,一個是住宿,一個是膳食,一個是過路費及車油,每人一個信封RM100,要花要吃全部用那邊的錢,這樣比較方便。3x RM100= RM300. 然後再加上珈敏已先付的門票費用=RM98. 所以還沒到達馬六甲我已經花了 RM402.20。

一路上睡睡一下,談談一下,笑笑一下,然後大約早上11點,我們到達了馬六甲!!!!! 花了 7小時到達目的地!


當我們看到那個字的時候!!!突然精神了起來!!哈哈哈


然後第一件事當然是去到 Tourist Help Centre 咯,買了張地圖(應該是免費的咯!!),就在車上研究要先去那裡。。。哪裡知道。。。。。。老天爺不識趣地下起雨來。。。。有點。。。。哎呀,做麼要下雨的心情。

飢腸轆轆的我們當然一定是要先去makan啦!!所以就趕快掃了一下地圖,發現有個section寫著 :Die-Die Must EAT。。。哈哈!X了都要吃!


看到嗎?正在下雨呢!還有地圖上的那個Die-Die Must EAT!


所以我們就靠著GPS去找吃啦~!馬六甲,她給我第一印象是街道很乾淨,柏油路(馬路)沒有像吉打那樣地凹凸不平,這邊補一塊,那邊補一塊的洞洞坑坑,然後感覺那些公共道路使用者都不會爭先恐後(特地演習給我們看?),然後很多車和遊客!

那然後就是吃午餐咯~午餐是什麼呢?

。。。。。。待續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

筆於2011年7月20日早上1121.

3 comments:

  1. 我不明白那个用信封来分钱是什么意思,麻烦解释一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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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就是我們有5個人嘛,然後有三個信封,一個是住宿,一個是膳食,一個是過路費及車油。。。

    所以我拿RM100出來,放進住宿,再拿RM100放進膳食,再RM100放進車油,我們5個都得放,就是每個人都有出錢咯。。

    然後要付過路費,就用信封裡面的錢,這樣會比較容易算,不用加加起來再除什麼,直接用那邊裡面的錢給就對了,然後吃也是一樣,去吃東西就拿那邊的錢付錢,不夠再加這樣咯,然後最後一天有剩的話就平分咯。。

    這樣比較容易算,也很方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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